律师沙龙
律师沙龙  当前所在页面: 首页 > 律师沙龙


律师礼仪探讨
时间:2014/04/17  |  浏览:4495

    大家好!很高兴与全体同仁探讨律师礼仪这个话题。与大家一起探讨律师礼仪这个话题的想法产生于五年前。由于当时我所现实状况,这个话题到今天才得以见天日。这得益于合伙人会议决议。因为从今天开始,合伙人会议决定每月的某一周五学习日,每位合伙人都要向大家讲座一个与业务有关的课题或者是交流业务体会。这已经成为一个制度,今后还要发展到招聘律师以及实习律师登台讲座或者业务交流。总之,嘉盟所的全体人员都要为本所的发展献计献策,争做贡献。话说的有点远了,我们回过头来探讨律师礼仪这个话题。我为什么会产生在律师中间探讨律师礼仪这个问题?是因为礼仪问题让我碰了钉子,吃了亏。礼仪的重要性已经涉及到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我第二次择业的亲身经历。当时已经有定论让我到某县政府机关的一个部门工作。某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说该部门的领导要见我。当时我正家里在做饭,两手油乎乎的随便擦了一下。头戴一顶黑呢子鸭舌帽,身穿黑色呢子中山装,下身穿草绿色军裤,黑色皮鞋还不干净。胡子拉碴的去见该部门的领导。正好这位领导又是大学毕业,对礼仪还真不含糊。见我后没说几句话就告诉我,让我到机关下属的单位去上班。意思很明确,不要我!后来我还是到机关去上班了,人熟之后才明白当时领导为什么不要我,就是因为我的仪容仪表太不招人信任。后来通过实际工作,这位局领导发现了我的能力,还把我作为局领导接班人给予了重点培养。
    第二个例子,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转型的年代,我曾经所在的单位分来一名中专毕业生,来报道的时候,他的头发是蓬乱的,那天也可能刚下过雨,两脚皮鞋都是泥巴,一只裤腿卷上去,一直裤腿没有卷,穿的什么衣服记不清了,反正不着调。对这个孩子,我是拖着不接受。后来还是政府人事部门打招呼,我实在顶不住了才接受下来。但我告诉他上班后如果还是报到那天的习惯,我随时辞退他。后来这个孩子在单位的影响下,非常努力,现在干的也非常出色。
    这二个例子告诉我们,在当今快节奏年代,人们已经不再习惯用“凉水泡茶——慢慢浓(慢慢考察的意思)”、“不以貌取人”来取舍对一个人的录用,所以,礼仪在某种意义上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已经起到了成败与否的作用。
    一、关于礼仪
    1、关于“礼” 
    孔夫子说:“礼者敬人也”。礼,是一种道德规范,就是尊重的意思。在人际交往中,既要尊重别人,更要尊重自己,但是你只是口头说说尊重没用。心里想什么?这就要求你善于表达,表达需要一定的形式。你得会说话,你得有眼色,你得懂得待人接物之道。因此,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不仅要有礼,而且要有仪。 
    2、关于“仪”
“  仪”就是表达,他是个人修养、教养的体现。具体表现为礼貌、礼节、仪表、仪容等,就是将你内心的尊重——礼,用一种恰到好处的方式、方法表达出来,这种表达方式就是仪。
    二、 律师礼仪
    从政治的角度上看,律师这种职业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律师在当今社会中被人尊称为“金领阶层”。因此,律师的行为举止不但体现出律师的文化素质和礼仪教养,还有可能决定着律师社交的成败和案源的多寡。有句名言说得好:教养体现于细节,细节展示素质,细节决定成败。我有一句口头禅叫做:是不是首先看像不像。你是不是律师,首先看你像不像律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你把自己打扮成香港电视剧中的黑老大,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墨镜,坐在办公室里接待当事人,会不会有人直奔你去办理法律事务?回答是否定的。譬如警察,一个人只要穿着警服,别人一看就知到这人是个警察。目前律师不可能像警察一样着装,让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你得借用礼仪让别人看起来你像个律师。再通过你的专业用语、博大精深的知识和谙熟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法律服务技巧,让别人在很短的时间里明白你是位真正的律师。那么,怎么做才能让别人一看自己就像个律师呢?
    1、 律师的服饰
    服,就是服装。包括上衣、裤子、鞋子、大衣、帽子、围巾、手套等。饰,就是饰品。饰品包括女士用的平光镜、戒指、项链、手链、头花、头卡、胸花、胸针、包;男士的胸针、平光镜、手包、手表、戒指等。
    (1)、律师的服装穿着以及颜色搭配。律师是庄严的职业人,因此,律师的服装应该符合基本的审美观。律师在上班和开庭的期间一般应当穿正装,尽量避免穿太休闲的服装。正装一般指西装、中山装等。当然,现在穿中山装的人少的微乎其微。更多的人穿着介乎于正装和休闲服之间的服装。但是,律师在职业期间还是穿西装好一些。穿西装的男士一定要打领带。社会上流行的光着脖子不打领带那是一种休闲西服的穿法,和律师的职业西装是二回事。穿西装在坐下时,应该将衣服纽扣全部解开。起立后将上面和中间的纽扣扣好,最下面的一颗纽扣一般不扣。女律师切记夏天穿丝袜一定注意不要穿着已经被抽了丝的丝袜,不要在穿裙子的时候穿短丝袜,不要穿袒胸露背的衣服,最好不要将脚趾甲和手指甲涂得太艳丽,让人对你产生轻浮的感觉。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无论你的服装有多名贵,穿之前一定将暴露在外面的商标剪掉,穿着带商标的服装是非常土的。穿带商标的西服,他是想告诉世人,他的衣服是名牌、价格有多昂贵。律师如果连这点常识都没有是会闹出笑话的。穿西装一定要穿皮鞋,千万不要穿布鞋或者休闲鞋以及旅游鞋。皮鞋的颜色最好能与裤子的颜色形成协调。如果遇到非要穿颜色很暗的服装时,可以用对比色的手帕、胸花、胸章等饰品点缀一下。需要强调的是,律师穿衣服全身不要超过三种颜色。衣服的色调应当与自己的职业和年龄相匹配,千万不要太夸张。譬如像我这个年龄的律师,如果让我穿上一套大红、大绿的西装,会给人一种没有服装文化、“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的感觉,会让人感觉到你就是一个土锤。
   (2)律师的饰品。前面提到过饰品问题,女士用的平光镜、戒指、项链、手链、头花、头卡、胸花、胸针、包;男士的胸针、平光镜、手包、手表、戒指等。这些问题比较容易理解和操作。下面我想重点说说实用品与饰品兼容的律师物件。
    律师的公文包或者手包。有些律师怕麻烦或者怕记性差容易丢东西就不太喜欢把包作为一种工作必须的物件或者饰品,出去见客户两手空空,让人感觉这位律师就是缺点什么,从而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或者精力去考量这位律师。如果这位律师的运气不怎么好,也可能在客户考量期间重新认识另外的律师,那么这位律师的客户有可能因此丢掉。
很多律师都以为手机上有时间而忽略手表的佩戴。岂不知手表也是律师的重要饰品之一。手表它的实用性早已经被电子时代的手机所替代。那为什么手表的价格却不断的攀升?这足以说明手表在现代人的眼里,它就是一种象征身份的饰品。因此,如果律师有条件的,还是应当佩戴适合自己的手表。
    轿车就是代步工具。对此无人有异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经济水平的提升,轿车已经被人们赋予了新的内涵。它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的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说起汽车我举一个现实例子。前些年中国人刚刚起步实现轿车梦的初期,我有位律师朋友开着自己的一辆五六万元的小汽车去见一位高端客户,这位律师朋友的法律水平真是没的说,就是因为这辆汽车,引起这位高端客户的怀疑,最终这个客户丢掉了。后来阴差阳错这位律师朋友又给那为高端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人熟了才知道当年之所以双方没有形成合作,就是因为那辆廉价小汽车成了双方合作的障碍。由此可见汽车它不仅仅是律师的交通工具,它还体现着律师的经济收入,而经济收入又是体现律师业务量的重要指标。业务量的多寡又表现出律师的水平高低。这就是人们的思维惯性。
    关于手机,我也举例说明。我另外一位律师朋友在深圳执业,他曾经向我谈起一件事情,对我来讲颇为震动。当年传呼机方兴未衰的时候,移动电话“大哥大”刚刚问世不久,他接到一位客户的邀请去酒店谈案子。期间传呼机响起来,他就顺便借用了这位客户的“大哥大”回复传呼。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竟然让这位客户连案子都没谈完就借口离去。这件事对我这位律师朋友的打击非常大。当天就去买了一部“大哥大”,过了不久又买了一辆小汽车。这位律师朋友的法律水平非常高,从那以后在深圳非常火。
    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律师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形象维护和外部包装。现在就流行包装。影星是怎么火起来的?表演水平再高的影星也要包装,企业上市需要包装、产品更不在话下。我们律师也不能例外,一辆好的汽车、手机、公文包或者手包、服装、手表等等,除去它的使用价值以外,这些东西还承载着对律师的包装作用。所以律师朋友们千万不要忽视。
    2、 律师的仪容仪表
   (1)、仪容的概念 仪容,通常是指人的外观、外貌。其中的重点,则是指人的容貌。在人际交往中,每个人的仪容都会引起交往对象的特别关注。并将影响到对方对自己的整体评价。在个人的仪表问题之中,仪容是重点之中的重点。首先,是要求仪容自然美。它是指仪容的先天条件好,天生丽质。尽管以相貌取人不合情理,但先天美好的仪容相貌,无疑会令人赏心悦目,感觉愉快。其次,是要求仪容修饰美。它是指依照规范与个人条件,对仪容施行必要的修饰,扬其长,避其短,设计、塑造出美好的个人形象,在人际交往中尽量令自己显得有备而来,自尊自爱。
最后,是要求仪容内在美。古语讲的好:“腹有诗书气自华”。它是指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文化、艺术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准,培养出自己高雅的气质与美好的心灵,使自己秀外慧中,表里如一。
    真正意义上的仪容美,应当是上述三个方面的高度统一。忽略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仪容美失之于偏颇。
在这三者之间,仪容的内在美是最高的境界,仪容的自然美是人们的心愿,而仪容的修饰美则是仪容礼仪关注的重点。
    要做到仪容修饰美,自然要注意修饰仪容。修饰仪容的基本规则,是美观、整洁、卫生、得体。
   (2)、律师仪容美的基本要素仪容美的基本要素是貌美、发美、肌肤美,主要要求整洁干净。美好的仪容一定能让人感觉到其五官构成彼此和谐并富于表情;发质发型使其英俊潇洒、容光焕发;肌肤健美使其充满生命的活力,给人以健康自然、鲜明和谐、富有个性的深刻印象。但每个人的仪容是天生的,长相如何不是致关重要的,关键是心灵的问题。从心理学上讲每一个人都应该接纳自己,接纳别人。
   (3)、律师仪容修饰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维护自我形象,有必要修饰仪容。在仪容的修饰方面要注意五点事项:其一,是仪容要干净,要勤洗澡、勤洗脸,脖颈、手都应要干干净净,并经常注意去除眼角、口角及鼻孔的分泌物。要换衣服,消除身体异味,有狐臭要搽药品或及早治疗。其二,是仪容应当整洁。整洁,即整齐洁净、清爽。要使仪容整洁,重在重视持之以恒,这一条,与自我形象的优劣关系极大。其三,是仪容应当卫生。讲究卫生,是公民的义务,注意口腔卫生,早晚刷牙,饭后嗽口,不能当着客人面嚼口香糖;男士应当勤剃胡须;指甲要常剪,头发按时理,不得蓬头垢面,体味熏人,这是每个人都应当自觉做好的。其四,是仪容应当简约。仪容既要修饰,又忌讳标新立异,"一鸣惊人",简练、朴素最好。其五,是仪容应当端庄。仪容庄重大方,斯文雅气,不仅会给人以美感,而且易于使自己赢得他人的信任。相形之下,将仪容修饰得花里胡哨、轻浮怪诞,是得不偿失的。
   (4)、仪表修饰原则  生活中人们的仪表非常重要,它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礼仪素养,是人们交往中的"第一形象"。天生丽质,风仪秀整的人毕竟是少数,然而我们却可以靠化妆修饰、发式造型、着装佩饰等手段,弥补和掩盖在容貌、形体等方面的不足,并在视觉上把自身较美的方面展露、衬托和强调出来,使形象得以美化。成功的仪表修饰一般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适体性原则:要求仪表修饰与个体自身的性别、年龄、容貌、肤色、身材。体型、个性、气质及职业身份等相适宜和相协调 。
   时间、地点、场合原则;即要求仪表修饰因时间、地点、场合的变化而相应变化.使仪表与时间、环境氛围、特定场合相协调。
   整体性原则:要求仪表修饰先着眼于人的整体,再考虑各个局部的修饰,促成修饰与人自身的诸多因素之间协调一致,使之浑然一体,营造出整体风采。
适度性原则:要求仪表修饰无论是修饰程度,还是在饰品数量和修饰技巧上,都应把握分寸,自然适度。追求虽刻意雕琢而又不露痕迹的效果。
    3、 律师社交活动中的礼仪
   (1)律师的站立和坐姿  俗话说,看一个人有没有教养,单看他的站相和坐相就可以基本确认。一个有着严格教养和自身修养的律师,站立时应当挺胸、收腹,两脚微微分开,基本上与肩同宽;坐下时,男士一般比较随意,可以翘着二郎腿,也可以两腿分开,但千万不要两腿叉开过大;女律师在坐下时,谨记两膝并拢微微倒向一边,尤其夏天穿短裙的时候,千万不要将两腿分开,不要斜躺在沙发上。
   (2)接听电话  有人认为,律师的社交活动就是与客户面对面的接触。其实这是不够全面的理解。我认为律师的社交活动方式使用最为频繁的就是电话的交流。因此,律师在拨打和接听电话时千万不要忽视礼仪。首先,拨打和接听电话应当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其次结束通话后应当等对方先挂电话。这些细微的小节如果不注意,就容易使对方误判律师缺乏基本教养。
   (3)接受咨询  律师平日里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的机会非常频繁。因此,能否引起当事人对你的信任并委托你代理法律事务或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你的咨询会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我认为,律师面对当事人的时候要自信。刚获得《律师执业证的》青年律师可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总是担心自己不够成熟,生怕自己解答出现失误,从而面对当事人的时候表现出紧张、忐忑、目光漂浮不定,双手不自在的搓来揉去。稍微聪明一点的当事人一样就会看出这位律师没经验,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他多有不放心。所以,律师在面对客户的时候要自信。什么是自信?首先你自己要明白,凡是上门来咨询的客户,就是因为他遇到了他自己不懂或者不明白的法律问题才来找律师的。而律师你自己是一位法律专业工作者,无论如何都要比上门来求知客户的法律知识要多得多。在这期间,你自己就是老师。他就是来学习的。老师面对学生有什么好紧张的。树立了这种自信心后,你在面对客户的时候就不会太紧张了。不紧张就会将自己平生所学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服务技巧运用的恰到好处、得心应手,从而得到客户的信任。
   (4)与客户进餐  虽然有明文规定律师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但实践中,律师与客户共同进餐往往是因为客户以进餐方式检验律师的社交礼仪或者学识以及利用这种轻松地方式交谈案件情况。因此,律师在与客户进餐的时候要充分注意社交礼仪细节。
现在的律师外出一般都自驾车前往,因此下车后首先应当环视一下自己的裤腿上有无泥巴或者灰尘;进电梯时,一般情况下自己先进,因为电梯有时候不太稳定,遇到险情时后进去的人有可能避免险情。这是对客户或者领导的一种尊重。下电梯时应当让客户或者领导先下,这一举动还是为了证明出电梯时如果遇到险情,客户或者领导已经先下去了。当然不是说律师的生命就不重要,这仅仅是一种礼仪。
   (5) 餐桌的座次排列。现在实行的是圆桌,大家口头上不讲什么座位的上下。但是,在人们潜意识里,还得分个上下座。我理解为,无论方桌还是圆桌,一般情况下正对着餐厅门的的座位就是上座,或者是依据餐厅内字画的装修位置以及餐桌上餐补形状的独特样式就可以确定上座。在最主要的人就座后。接下来依据领导职务、年龄大小和客户的重要程度围绕上座从右至左依次排列。
   (6)用餐中律师应当非常注意一些细节。譬如倒酒,不要将酒洒在餐桌上、也不要将酒倒得满的让人没办法端杯子。至于到多少合适,根据地方习俗的不同自行斟酌。用餐中应当非常注意,上座的客人没夹菜的时候律师不要自己去夹菜,不要还没等到你想用的那道菜转到自己面前就转餐桌夹菜,夹菜尽量在自己面前夹菜,不要把筷子伸到别人面前去夹菜。记得我在为一家高端客户一把手二人用餐时,我们俩人各自夹自己面前的菜,最后竟然将菜夹出一道“梁”来。
    用餐中还应该注意自己的嘴角残留物的清理。因为律师在用餐终免不了和客户交谈,如果律师的嘴角带着油腻或者辣椒或者其他东西就太失态了。尤其女律师,在用餐中应当不时地用小镜子照照自己的牙齿,看有没有残留物。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先讨论到这里。谢谢大家!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写字楼13层1305室
电话:0916-2223081 传真: 0916-2223081
邮箱:513616377@qq.com
 


版权所有: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  陕ICP备16000277号-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6107200910599904  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号:汉09-0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