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荏苒,转瞬间小军离开我们已经一百天了。
杨小军同志生于1969年1月20日,2000年8月来我所工作,2008年2月罹病,终因救治无效,于2008年6月21日与世长辞,享年四十周岁。
杨小军同志的人生旅程虽然不长,但却光华闪耀、堪为楷模:在父母面前,他尽仁尽孝;在妻儿面前,他温和慈爱;和同事、朋友相处,他慷慨仗义;面对名利,他漠然淡定;对待事业,他充满激情。住院治疗期间,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最能使他振奋的,便是和探病的同行讨论业务。就在辞世的前一天,他还在病榻上,不厌其烦地向同事叮嘱一个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他的身上,嘉盟精神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小军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十年磨一剑”的励志条幅。而今,剑锋初成,正当奋翼,却又九霄折翅,黯然陨消。嘉盟律师事务从此失去了一位风华正茂、前途无限的好律师,社会失去了一柄刚刚出鞘的正义之剑。虽然修短故天,风云难测,但天妒英才,能不令人肝肠寸断,扼腕痛惜!
杨晓军同志离开这个世界时,刚满四十周岁。他的英年早逝,使父母老年丧子,爱妻中年丧夫,稚子幼年丧父,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好兄弟。此伤此痛,天地为之动容,江河为之悲泣!
小军走了。带走的是对生命的幽怨和不尽的牵挂,留下的是巨大的悲痛和无限的哀思。借此忌日,我和本所同仁,寄语小军的父母妻子:节哀顺变,早日走出悲痛的阴影。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小树还要成材。只有你们正常地生活,孩子健康地成长,小军的亡灵才能得到慰籍。请你们相信,当你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嘉盟律师事务所的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地伸手相援。因为,小军是我们无法忘怀的好兄弟。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
主任 李云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