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盟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两高”最新司法解释
时间:2023/09/19 | 浏览:281
为促进律师们在专业领域的深耕细作,提高办理各类案件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2023年9月16日上午,嘉盟律所组织全所律师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景兰江主任带领大家对近期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司法解释进行了梳理学习和案例式解读。
张宸溪律师领学了《民事诉讼法》新修订内容与《外国国家豁免法》的内容,详细讲解并阐述法条修订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
韩冰玉律师和衡文怡律师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扩大、制定行政复议范围“负面清单”,附带审查制度的完善,行政新增调解制度的增设,行政复议申请制度的完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变化,行政复议前置事项的扩充以及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的健全七个方面对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逐条解读。
随后,参加学习的全体律师针对新修订条款在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未来,嘉盟律所将持续开展律师业务培训,以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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