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增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的公告(一)》,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律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诉讼律师,既不代表破产企业,也不代表各个债权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制度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破产财产管理和清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嘉盟律所在办理破产案件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工作成果得到了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各级政府的广泛认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既是对嘉盟所办理破产业务能力的认可,也是对嘉盟所多年来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肯定。
未来,嘉盟律所将以这次成功入册管理人为契机,在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严格规范履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通过系统的管理体系、有效的办案质量管理监控体系、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继续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贡献力量。